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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告訂定「苗栗縣泰安溫泉公共管線系統使用費收費標準」。

刊登日期:2020/4/30
發文日期:2020/4/14
發文文號:府文發字第1090004680B號
主旨:預告訂定「苗栗縣泰安溫泉公共管線系統使用費收費標準」。
發文機關:苗栗縣政府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ㄧ項。
公告事項:一、訂定機關: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。
二、訂定依據: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
三、「苗栗縣泰安溫泉公共管線系統使用費收費標準」草案如附件。本案另載
於本府文化觀光局網站(http://www.mlc.gov.tw)
四、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
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
(一)承辦單位: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(觀光發展科)
(二)地址:苗栗縣苗栗市自治路50號。
(三)電話:037-352961#733
(四)傳真:037-328905
(五)電子郵件:ag0915@mlc.gov.tw
附件:
  • 預告訂定「苗栗縣泰安溫泉公共管線系統使用費收費標準」
  • 版權所有 © 苗栗縣政府|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(第一辦公大樓)、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(第二辦公大樓)
    電話:1999(限苗栗縣內撥打), 037-322150(外縣市)
    服務時間:上午8:00~12:00、13:00~17:00(彈性上班時間:上午8:00~8:3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