刊登日期: | 2020/4/30 |
發文日期: | 2020/4/14 |
發文文號: | 府文發字第1090004680B號 |
主旨: | 預告訂定「苗栗縣泰安溫泉公共管線系統使用費收費標準」。 |
發文機關: | 苗栗縣政府 |
依據: |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ㄧ項。 |
公告事項: | 一、訂定機關: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。 二、訂定依據: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 三、「苗栗縣泰安溫泉公共管線系統使用費收費標準」草案如附件。本案另載 於本府文化觀光局網站(http://www.mlc.gov.tw) 四、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 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 (一)承辦單位: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(觀光發展科) (二)地址:苗栗縣苗栗市自治路50號。 (三)電話:037-352961#733 (四)傳真:037-328905 (五)電子郵件:ag0915@mlc.gov.tw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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